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合理闸除险加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合理闸除险加固工程(附属工程)已由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2025〕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艾山江·阿不都卡地尔,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新建下游导流堤、河道清淤、铺设柏油路1340m、机电设备及线路、金属结构、自动化设备及安装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033001001 | 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盖孜河合理闸除险加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标段 | 60 | 520.0 | 新建下游导流堤、河道清淤、铺设柏油路1340m、机电设备及线路、金属结构、自动化设备及安装等。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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