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EP-XXQT2023061
二 、 项目名称: 萧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星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星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2918OO . 00 元 /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医用气体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 全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包含医用压缩气体系统、液氧供氧系统、汇流排、负压吸引系统、医用呼叫系统、气体报警系统、床头设备带、吊桥吊塔及以上系统所有管网阀门等,包含所有设备保养、维修、耗材及配件更换。 服务要求:系统整体全保 , 保障供气管路系统:氧气、负压、正压管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不间断医气供给。 服务时间 : 3年(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 :依照国家《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等文件规定的内容,结合医用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运行及维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骁(组长)、乔朝辉、许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联系人: 杜工 ,联系方式: 15755723008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萧县人民医院
地址: 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刘科长 1805573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
联系方式: 杜工 15755723008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杜工
电 话: 15755723008
十、附件
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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