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乌海西作业场风管路大修施工择优选择公告
(公告编号: BXLLX-SG-2024-01
1. 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1号) 批准建设, 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西车辆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资金,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本工程为 包头西车辆段乌海作业场风管路大修,对既有风管路全部进行更换 。
建设地点: 乌海西作业场 。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所有工程内容均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2.2.1 本工程直埋段管道埋深0.6m,管道底部铺设200厚砂垫层设置,所有管路穿越既有铁路时采用顶管施工,施工前与相关单位确定管线走向,顶管位置避开地下管线,顶管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后续协商调整施工方案。
2.2.2 各种管道安装后,套管内空气输送管道,先涂一遍防锈漆,再涂两遍耐热漆,套管管道均涂一遍防锈漆。地埋钢管先涂一遍防锈漆,再涂两遍耐热漆,表面刷两遍沥青漆。
2.2.3 各种管道涂色:压缩空气管:浅蓝色;凝结油水管:棕色。
2.2.4 管道弯头采用预热的热压弯头,曲率半径为公称直径的5倍。当采用煨弯儿时,曲率半径为公称直径的4倍。
2.2.5 水平管段的变径管采用预埋的偏心异径管,管底保持水平。
2.2.6 管道连接方式,在和设备阀门连接时,可使用法兰和螺纹连接,管与管全部为焊接连接。
2.2.7 施工前,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充分沟通,并现场测量,确认地下管线无误后方可施工。如有异议,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安装前须由包西车辆段与施工单位共同确认,方可施工。
2.2.8 打压、吹扫、试验介质为氮气或压缩空气,强度试验压力为1.1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1.0MPa,吹清扫管介质为无油、干燥的氮气,以流速大于20米/秒吹扫管道,直到出口处无杂物为合格。
2.2.9 管道施工方案科参考原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路基电缆槽》。
2.2.10 本工程施工需做好防护,严格按照铁路相关部门要求施工并办理相关手续。
2.2.11 顶管机停置位置和顶管位置可依据现场情况与包西车辆段协商适当移动,顶管机顶管需远离接触网5米以外。
2.2.12 施工前需先探明地下管线走向。
2.3 工程投资预算价值: 788086 元 。 预算价值以最终批准预算为准。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4 月 1 日前开工, 2024 年 4 月 30 日竣工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 对实施单位的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并配合与该工程涉及集团公司管内各配合站段签订安全协议,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 请于 2024 年 3 月 5 日 16 : 30 时 前向包头西车辆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及投标报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5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6 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7 申请人提供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8 近三年类似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表。
5.9 上年度财务状况。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包头西车辆段
联 系 人:唐宝
邮 编: 014010
电 话: 0472-2231801
包头西车辆段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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