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社会【2020】105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楼、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其中公共卫生楼建筑面积为 25950 平方米。公共卫生楼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地下一层设有压缩空气机房,一层设有负压吸引机房;三层设有手术室,一至三层为门诊等医技等功能性用房,四至七层为平战结合的标准病房。 2.建设地点:本项目地址位于正定新区,北临天宁路,东临朱河街,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院内。 3.工 期:1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河北省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医用气体工程(暂估价部分)(含设备带、管道、机房),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与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未换证单位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第 3 号规定许可类别及等级对照执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告
- 3.1.3信誉要求: 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须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2月期间连续1年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 3.1.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02 09:00:00 至 2022-03-0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3-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1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杜汉文、吴江 |
联系人: |
董雷濛 |
电话: |
0311-66002218 18803110032 |
电话: |
0311-838073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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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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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jzbz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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