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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5-10号焦炉脱硫脱硝系统运维总包服务招标

· 2024-05-30
项目编号ZO24050133项目名称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5-10号焦炉脱硫脱硝系统运维总包服务招标
发布日期2024/05/30报名截止日期2024/06/04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2024/05/31 -- 08:00开标日期时间2024/06/06-- 09:00
项目类别服务 单价不含税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项目编号ZO24050133
项目概况:为了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煤焦化工分公司已于2020年年底建成并投运5套脱硫脱硝装置来处理焦炉日常生产所产生的烟道气,经过处理后的烟道气能够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现需对脱硫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实施运行、维护、检修等进行总承包,实现专业化运维和管理。2020年3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EPC模式建设5-10#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项目于2020年9月先后投入运行,2020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主体工艺选用国内先进的SDS干法脱硫+SCR中低温脱硝技术,装置投产后焦炉烟气满足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020年12月份开始转入专业运营,已经经过了三年的专业运营期,本次招标为第四个年度运营期。
招标范围
1.乙方日常管理需满足包钢股份各级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及日常考核。
2.乙方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脱硫脱硝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消防管理,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安全消防相关的设施进行管理,包括安全及消防相关设施的配备、维护及检定等工作。
3.乙方负责对所承包的脱硫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管理,在保证管理目标和焦炉生产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用大包形式,包括:脱硫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的正常生产操作、副产品的处理以及承包范围内的各排口环保指标按超低排放指标要求达标排放、检测验收达标、相关的各种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和管理等,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间对系统进行系统的检修和维护管理,并严格按照甲方设备操作、点检和检修等相关制度或标准要求执行。同时应包括设备的备品备件的采购等工作。
5.设施的交接:由甲方提出设备设施的验收标准,承包期结束前1个月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承包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验收,要求设备设施性能完好,提供全部设备清单。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必须进行修理恢复,如乙方无法完成,则由甲方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投标人运维方案、管理组织方案、技术协议须满足工艺、现场实际、技术协议等要求,最终实现甲方使用功能要求。
8.系统用压缩空气、生产水、电、蒸汽、焦炉煤气能源介质消耗乙方在运行管理过程中保证能源介质低于设计约定值;超出设计约定值产生的费用应从运维费中扣除。
付款方式
1.凭验收合格等相关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完成后由委托人根据包钢资金计划和相关结算制度支付货款。
2.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办理结算、付款的前提条件。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项目概况
ZO24050133,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5-10号焦炉脱硫脱硝系统运维总包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5-10号焦炉脱硫脱硝系统运维总包服务招标 合同签订后一年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140,000.0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煤焦化工分公司老区5-10号焦炉脱硫脱硝系统运维总包服务招标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应急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以上人员提供2023年1月-12月连续1年本单位社保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干法脱硫+SCR脱硝系统运行维护总包或BOO或BOT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不需要附项目全部的发票)。如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还需另外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附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6/04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6/06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
地 址:河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祝雪楠
联系电话:2662231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0472-2668985
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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