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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央负压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6-24

项目概况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央负压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HZFHW20240609Z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央负压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品目类别:其他仪器仪表

2.项目内容:

设备基本情况及改造要求: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采用中心负压系统为临床提供负压气体。该系统设置在门诊医技楼负一层,场地面积约25平方米(2.5米*10米),与中央压缩空气系统在同一空间。

该套中央负压系统是水环式真空泵系统,现有3台400m3/h真空泵,额定流量共计1200m3/h,额定表压:-0.06MPa;输气管路为DN80钢管。

该套系统已使用16年,真空泵泵头磨损严重,真空效率下降,流量达不到出厂标准,原设计使用2台、备用1台,目前用气高峰期3台需同时启动;真空泵故障率高,且噪音大;储水罐容积小,冷却效率达不到要求;水环式真空泵存在院感风险,国家卫健委发文要求淘汰该类型真空泵。

本次改造要求建设符合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的中央负压气体系统及机房。本次改造要求参与单位具有医院中央负压系统(医用真空系统)建设方案设计能力,三个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中央负压系统建设经验,具备该专业的专业技术团队,能为医院提供长期可靠的技术支持服务。在系统更换改造施工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医院的中心负压系统能24小时正常运行,实施工期为40天。

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工期为4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其中行业应填写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医院中央负压系统(医用真空系统)建设方案设计能力:须提供三个或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中央负压系统建设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2.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3.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其中行业应填写工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件的方式

方式:1.所需资料: (1)《购买文件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公对公转账,账户: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4319030502327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40011263@qq.com),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购买文件登记表》上所填的邮箱。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机构授权的,总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仅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仅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二)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三)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邮寄(建议顺丰)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收件信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1511室,南华招标业务部陈工,15622119627),快递寄出后请及时把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40011263@qq.com)。快递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

(四)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中医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联系方式:020-81887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

联系方式:020-32330207、15622119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32330207、156221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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