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华侨农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 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广西铝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产能规模为年产50万吨电解铝。本项目是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60台420kA电解槽深度节能技术改造、氧化铝输送系统提升改造、组装车间效率提升等相关节能降耗提升改造工作,以及IDC及网络升级改造、大数据中心、经营驾驶舱(含数字孪生)、工艺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电解槽生命周期管理、仓储优化(备品备件)、设备管理及预测性维护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空压机监控优化、全厂出入管理系统、安环系统优化升级、中频炉监测系统、220KV开关站智能巡检系统、一二期整流所监控、能源管理系统等相关智能化提升改造工作。
2.3本招标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20027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相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对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60台420kA电解槽深度节能技术改造、氧化铝输送系统提升改造、组装车间效率提升等相关节能降耗提升改造工作,以及IDC及网络升级改造、大数据中心、经营驾驶舱(含数字孪生)、工艺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电解槽生命周期管理、仓储优化(备品备件)、设备管理及预测性维护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空压机监控优化、全厂出入管理系统、安环系统优化升级、中频炉监测系统、220KV开关站智能巡检系统、一二期整流所监控、能源管理系统等智能化提升改造内容进行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智能化相关系统和平台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系统和设备调试、试运行、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相关工作,整体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项目建成后所有软件、程序等使用权归属招标方,后期使用不得再收费,软件、程序等文件必须全部移交招标方,不得加密或隐藏等不良行为阻碍招标人正常使用。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项目范围内的勘察;
2.5.2 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防雷、抗震、安全、消防、人防、节能设计,建筑、结构、围护系统、门窗系统、照明、收尘、给排水、通风系统设计,智能化相关系统和平台开发等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须纳入本次设计的范围与内容;设计深度要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满足项目建设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满足项目建设的各项性能要求。
2.5.3 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仪表工程、网络信息系统工程及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场地的平整及土方外运,临时设施(如:围墙等)、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所规定的内容。
2.5.4 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以及与本项目从设计到工程移交及售后服务全过程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2.5.5 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设计、评审、造价、采购、质量、进度、安全、施工、验收、试运行、工程移交、结算等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按规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5.6 工程竣工:①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特种设备验收与备案;④环保三同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5.7 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工作按住建部有关规定执行。
2.5.8 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及槽内衬材料检测等涉及本项目所有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和配合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注:除上述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涉及水、电、压缩空气,需从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设施引接(最远引接距离约300米),招标方免费提供水、电、气和相应接口,其他的一切事项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生产运行、安全及项目性能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次设计、采购、施工及提供服务范围,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为实现本项目所有的要求,投标人采用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文件没有载明的事项,不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其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不再另行计费。
2.6计划总工期:整体工期为365 日历日,合同签订生效后立即开始设计工作;施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将场地交付给承包人之日起计。具体如下:
(1)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5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工作,合同签订生效后71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审查等工作。
(2)施工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365 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总承包内容,并移交给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3)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7 项目类别:工程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
3.2.1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2.2 具有有效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应满足)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高级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并具有高级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至少3名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员作为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成员业绩均认可):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
2)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设计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达到2亿元及以上;
3)具有1个工业信息系统(含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开发建设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4)同时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须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和1个工业信息系统(含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开发建设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5)同时具有1个电解铝厂(含新建或改造)设计项目业绩(项目投资金额须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和1个电解铝厂的相关施工项目(电解槽制作安装或电解槽大修、氧化铝输送系统新建或改造、阳极组装生产系统新建或改造等相关项目之一,合同金额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及能佐证实际业务发生的证明材料(如发票、业主证明材料等)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17时至2024年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2-6658712
地 址: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华侨农场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坚
座 机:0771-5897193
邮 箱:gtzx_fj@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来宾广投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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