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能源与环境部仪表压缩空气系统优化项目(第二阶段)离心式空压机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能源与环境部仪表压缩空气系统优化项目(第二阶段)离心式空压机采购,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首钢京唐能源与环境部仪表压缩空气系统优化项目(第二阶段)离心式空压机采购;
2.1.2项目编号:1A30CGZX202407274001;
2.1.3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
2.1.4交货期:签订商务合同后120日历天内交货;
2.1.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仪表压缩空气系统优化项目(第二阶段)采购离心式空压机4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业绩要求:要求具有已实施的单台150Nm3/min~300Nm3/min流量段离心式空压机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业绩,业绩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出具的能效分级检验报告、能效等级证书、一级能效压缩空气站铜牌相关材料;
业绩证明材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合同内容页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纳入招标人供应商禁入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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