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机务段DF7C型机车风源净化装置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次公告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机务段DF7C型机车风源净化装置整治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因第一次公告期间响应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现进行网上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实施地点和采购供应期限
1.项目名称:DF7C型机车风源净化装置整治
2.项目编号:STXZJWD-2024-116-JT
3.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税率(%) | 合计(含税) |
DF7C型机车风源净化装置整治 | 台 | 8 | 80,000.00 | 13 | 640,000.00 |
4.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下淀立交桥西首徐州机务段。
6. 其他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详细审阅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了解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后制作报价文件,否则,造成的风险由潜在供应商承担。不接受联合体潜在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
二、采购依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徐州机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徐州机务段招标和谈判管理办法》。
三、技术及相关要求
技术标准及 相关要求 | 1.风源净化装置应具备可靠性高,故障率低,方便检修等特点。 2.应满足以下技术标准:工作压力900KPa;吸附剂为袋装分子筛;处理能力5.0m³/min;工作环境温度-40℃~50℃;工作电压110V;净化后的压缩空气,含尘埃粒度不大于10微米,相对湿度不大于35%,含油率不大于10PPm,再生耗气率不大于15%。 3.除加装空气干燥器外,另外还需增加空压机至空气干燥器进风管路、干燥器出风管路、排污管路及穿地板接头。 4.空压机调压器处需加装排水隔离塞门。 5.加装和改造的空气管路应为不锈钢材质。 6.所需材料、配件、设备工具及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加工、运输、安装等)均由成交方承担。 7.质量保证期为自配件装车使用之日起一个中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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