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压缩空气系统竞争性比选公告
资格 要求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1 、项目名称: 重庆(璧山)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2 、采购内容 :重庆(璧山)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一套压缩空气系统的供货(详见附件:重庆(璧山)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压缩空气系统采购技术规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
3.2 国产品牌为压缩空气系统制造商,制造商注册资金 3000 万元及以上;进口品牌为压缩空气系统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国内一级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 300 万元及以上;若代理商投标,应需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3.3 具有压缩空气系统的供货业绩三个及以上 。
3.4 申请人参与比选的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为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5 信誉要求
(1)“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告”加盖申请单位鲜公章,显示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0。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无“申请单位”相关信息的截图并加盖申请单位鲜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 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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