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轴流压缩机AV3600~46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招标编号:NWZ241121-2315-0383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轴流压缩机AV3600~46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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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轴流压缩机AV3600~46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 | 2.000 | 台 |
2 | 轴流压缩机AV3600~4600Nm3/min压比1.15~7.7 空气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自投标之日起向前三年)至少两年利润总额大于0。3.1.3 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发票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台及以上由烟气轮机驱动的、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轴流式压缩机组成功运行至少2年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名称、压缩机型号、驱动机型号等信息)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协议签字页、合同签字页、对应发票,发票信息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以及一台机组的运行监控画面,显示机组振动满足性能保证要求),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予以否决。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满足本项目标的物的重大试验设备(超转试验台、水压试验台、低速和高速动平衡机、机械运转试验台等)、重大加工设备(车床、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热处理设备等)以及重大检验设备(金相分析仪、显微硬度计(布氏、洛氏、维氏)、超声检测仪UT、磁粉检测仪MT等)必须是自有设备,并提供自有固定资产编号及有效设备精度检验合格报告/记录等证明文件。(2)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和设计装配简图,参数指标及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2.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