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温州港瓯江港区灵昆作业区24~28#通用泊位工程(陆域部分)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瓯江口灵昆作业区通用泊位Ⅳ区东首,港区北临瓯江港区进港航道,后方与330国道相邻,港区陆域用地面积372895.00㎡(含公共通道区),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329466.00㎡,陆域建筑总面积2277.53㎡,堆场面积149367.04㎡,港内道路面积35123.50㎡,疏港公路道路面积20868.00㎡。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机械租赁,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操作人员需具备国家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机械安全证书、身份证、特殊工作操作证、上岗资格证等。
(4)体系认证要求: 三体系证书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 / 。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g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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