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机辆段机车风源系统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
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STGCSHJLD-2024-0235-GK)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现就 机车风源压缩机空气质量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再次公告。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机辆段机车风源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采购招标。2.项目内容:1套机车风源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采购。3. 交付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日内交付。4. 交付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上海机辆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最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最近两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最近两年内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信用中国网的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报告;
3.3 投标人最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具有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后)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辖企业销售业绩或相近机务化验室检测仪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企业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或验收证明等复印件,并具有良好用户使用反馈;
3.5 具有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制造或销售资质和产品操作使用培训能力;
3.6 具有压缩空气质量检验设备供货证明,能提供产品符合GB∕T13277, ISO 8573等压缩空气质量试验标准的技术证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4.1 通过国铁采购平台报名(交费)后自行下载,同时请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投标申请表,并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近五年石油产品试验仪器铁路销售业绩证明(上海局内销售业绩无年限限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事特殊行业的资质证明等清晰版文件合并于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发至shcldjkb@163.com(委外招标专用邮箱)。首次公告期间已报名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11月24日0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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