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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光学级聚酯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缩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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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光学级聚酯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缩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光学级聚酯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缩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光学级聚酯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缩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WZ0126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WZ01264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和颍州路交口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缩聚及附属装置的设计、供货、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人员培训、生产出合格产品、工艺包直至最终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投标人保证设备能立即投入使用,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其中设计还包括水、电、压缩空气以及天然气等公用工程的具体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750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1)合同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用于土建设计招标的技术资料(设备布局、设备动静载荷、预留口等);
(2)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交付环评、能评以及安评等所需相关资料;交付公辅工程(水、电、气、热媒站等)的设计文件。
(3)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交付缩聚装置成套技术工艺包的设计文件;
(4)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分批次交付基础设计文件;
(5)合同生效后180个日历天内分批次交付所有设备,交付剩余所有资料;
(6)具备安装条件后,所有设备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7)设备安装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连续生产合格产品,达到验收条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和颍州路交口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缩聚及附属装置的设计、供货、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人员培训、生产出合格产品、工艺包直至最终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项目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投标人保证设备能立即投入使用,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其中设计还包括水、电、压缩空气以及天然气等公用工程的具体要求。本项目属于聚酯精细化工项目,涉及第一酯化反应器、第二酯化反应器和终缩聚反应器属于中、低压容器。
2.11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货物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货物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间歇式(或半连续式)PET生产装置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2)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压力容器制造的成员须具备3.1.1(3)投标人货物采购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1(1)及3.1.4信誉要求。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669、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与颖州路交口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丽
电 话:0551-6553096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69、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光学级聚酯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缩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154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145906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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